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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汇聚投保工作合力——宁波诉调对接合作框架协议顺利签署

2020年5月27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证监局、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下称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联合签署《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证监局 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并为中证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室揭牌。该《框架协议》是继上海金融法院之后,中证法律服务中心与人民法院签署的第二份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同时也助推宁波地区投资者保护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以2016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宁波证监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甬中法〔2016〕38号)为基础,旨在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纠纷委派、委托调解工作,明确各方在诉调对接工作中的定位与职责,保障调解组织调解与诉讼调解及案件审判工作有效衔接从而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将以《框架协议》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与《框架协议》各方的沟通协作,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汇聚投保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宁波地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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