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落实新发展理念 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第三届“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上的致辞 

投服中心副总经理  刘磊 

2021年5月1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投资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第三届“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今天也是“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我谨代表投服中心对活动的举办表示衷心的祝贺!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关系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证监会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投资者保护理念培育、体系构建、机制优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公益机构,在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投服中心自成立以来,秉持“为民 奉献 专业 引领”理念,立足股东身份,从市场角度、用法律手段,形成了以投资者教育为基础,通过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维权诉讼等举措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投服模式”,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中小投资者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投资者全面知权、积极行权、依法维权水平,应该说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得到了社会认可和好评。 

截至20214月底,投服中心共持有4279家上市公司股票(含科创板公司),累计行使包括建议权、质询权、表决权、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在内的股东权利3687次。通过调解服务,投资者获28亿。提起支持诉讼案件40起,股东诉讼1起。累计接受16家中级法院委托对25起虚假陈述案件核定投资者损失22亿 

在这里,我重点介绍一下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情况。4月16日,经投服中心申请,成功将康美药业案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标志着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正式落地,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这里一定要特别感谢网上提交委托材料的479名投资者,感谢您对投服中心信任,您是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模范!您用实际行动为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投服中心根据网上委托先后顺序将部分适格投资者作为原告送交法院,特别代表人诉讼成立后,符合法院确定条件的投资者,无论机构还是个人,只要未向法院声明退出,即视为参加诉讼,成为原告,依法受偿。 

开展公益性投资者宣传和教育是投服中心的一项主要工作。投服中心已经连续举办了三届《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以寓教于乐的方式传递投资者权益知识,累计注册人数超275万、答题人次逾3亿今年的活动也是今天启动,请大家继续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也举办了三次投服中心和各行业协会一起邀请专家学者市场专业人士,交流投资者保护经验,形成共识,共商共享共建大投保格局投服中心联合证券日报举办的前两届“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也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关系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离不开投资者、监管部门、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市场机构新闻媒体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支持。投服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证券日报等媒体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建设成熟理性的投资文化和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我们也期待,通过此次“5·19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广大投资者朋友能学有所得,自觉强化风险意识,树立长期投资、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依法依规行权维权,不断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最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投资者保护工作、对投服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预祝本次宣传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沪ICP备15011044号-3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337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