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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类投资者交易行为研究——基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视角 上海申万证券研究所课题组

前言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但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本研究试图从投资者交易行为的角度剖析各类投资者可能产生的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分析此类交易行为的特征?找出监管重点和突破口,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基于投资者结构分类,本研究构建了四维度的投资者交易行为分析框架———资金来源结构、信息获取能力、委托—代理关系和盈利模式,资金来源结构影响投资者的目标函数、信息获取能力决定投资者应对信息不对称的能力、委托—代理关系影响投资者与资金管理人目标的一致性、盈利模式决定投资者的投资风格和投资期限等。基于此四维分析框架,本研究主要对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产业资本四类投资者交易行为进行重点分析,得出一些可供参考的结论和建议。 

基于业绩比较基准和行业排名考核机制的影响,公募基金大多表现为赚取相对收益的中短期投资者,其比较常见的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交易行为是“老鼠仓”交易、合谋操纵市场等,对其监管重点应放在实际控制资金账户的监管、切断买卖方利益关系等方面;基于资金来源的长期性和投资策略的灵活多样性,私募证券基金总体上表现为追求绝对收益的中长期投资者,其常见的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以及程序化交易下乌龙指事件等,对其监管重点在于连续交易、反向交易、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行为监测以及程序化交易等;基于资金来源的长期性及股权投资的偏好,私募股权基金大多表现为追求市值管理收益的长期投资者,其常见的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是伪市值管理和内幕交易,其监管重点在于做好信息管理,斩断上市公司、投资机构与券商分析师的三角利益关系;基于产业资本的信息获取能力,其是绝对信息优势方,产业资本整体上表现为赚取产业链整合价值的长期投资者,常见的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是违规信披、精准减持、忽悠式重组以及内幕交易等,对其监管重点在于信息披露真实性的审核。 

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篇提炼了各类投资者可能产生的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共性行为及差异化行为,其中共性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获利、操纵市场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足等,差异性行为主要表现为产业资本的违规信息披露、忽悠式重组以及伪市值管理行为等,从监管重点来看,产业资本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内幕交易行为是最常见的违规行为,而信息披露质量是影响此类违法交易行为的核心因素所在;同时还需要强化监管约束机制,一方面提升对违法违规交易型为的稽查效率,另一方面加大对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惩罚力度。

 

附件: 中国各类投资者交易行为研究——基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视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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