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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专访投服中心董事长郭文英:诉调机制不断完善 纠纷调解时刻在线

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二庭和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统筹指导下,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和上海金融法院率先运用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起的群体性纠纷,成为该机制建立后最先实施并成功的案例。投服中心通过不断深化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等举措,确保纠纷调解时刻在线,降低了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下一步,投服中心将利用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和机制,构建专业便捷的纠纷调解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纠纷调解能力和质量。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投服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文英。 

纠纷调解逐步形成“四个全覆盖”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调解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投服中心四大业务之一,能否介绍一下中心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答:在证监会党委领导下,投服中心积极落实“枫桥经验”,大力开展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妥善化解资本市场各类纠纷,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共登记纠纷13485件,受理9225件,成功6308件,争议金额71.34亿元,投资者获赔金额20.99亿元,纠纷受理和成功调解数量均占比市场总量六成以上,投服中心纠纷调解已成为资本市场纠纷化解主渠道之一。 

近年来,投服中心持续深化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纠纷调解工作逐步形成了“四个全覆盖”:一是受理范围全覆盖,可以受理全国范围内投资者与资本市场各类主体产生的各类纠纷;二是纠纷调解网点全覆盖,与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及行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35个调解工作站;三是诉调对接机制全覆盖,与全国范围内39家高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四是调解员构成全覆盖,在全国范围组建包括高校教授、退休法官、资深律师、行业专家等在内的近500名公益调解员,形成全市场、全领域专家调解员库。 

问: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投服中心如何发挥在线调解业务优势服务投资者? 

答:在稳步推进线下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投服中心推动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投资者网纠纷在线解决平台。目前,投服中心已实现提交调解申请、反馈调解意愿、选择调解员、远程视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档案管理等全部流程在线化,累计在线调解纠纷370余件,投资者获赔约700万元。 

疫情期间,投服中心对具备在线调解条件的案件全部采取在线调解方式,确保纠纷调解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实现战“疫”期间纠纷调解服务时刻在线。2020年春节后,投服中心引导投资者运用中国投资者网纠纷在线解决平台进行维权,累计调解成功40余起纠纷,投资者获赔300余万元,有力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提升效率 

问:作为证券期货领域第一家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调解组织,投服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形成了哪些经验? 

答:投服中心早在2015年即与人民法院签署了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实践。经过近几年发展,投服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形成了以下四个特色:一是对接范围广。投服中心已经与全国范围内的39家高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合作。二是合作网点全。通过遍布全国的35家调解工作站,就近承接法院转办的案件,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诉调对接工作网点。三是工作方式新。投服中心在北京、上海和宁波等地法院设立了专门调解工作室,还联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证监局和浙江证券业协会设立了资本市场首家证券期货纠纷巡回法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四是实践经验多。目前,投服中心共接受法院系统委托委派调解案件2000余件,约占系统内诉调对接案件总量八成以上,调解成功近800件,投资者获赔金额5300余万元。 

问: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联合推动下,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正式建立并运行。这一机制对投服中心纠纷调解工作有何意义? 

答: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后,投服中心与上海金融法院密切合作,率先将之运用于证券期货纠纷化解工作并取得开门红,成功化解涉及40余名投资者的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纠纷,投资者获赔300余万元。 

从投服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实践来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当事人维权更便利。借助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当事人通过在线的方式就可以参与诉讼、调解以及申请司法确认,避免了舟车劳顿,降低了维权成本,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二是诉调对接工作更规范。投服中心已经与全国39家高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但各家法院诉调对接标准和流程不尽相同。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下两个平台对接标准和流程的统一,有效解决了投服中心与各地方法院诉调标准和流程不一致的问题,提高了诉调对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诉调对接工作效率更高。此前,法院与投服中心一般通过“现场转交、纸质流转”方式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流转周期长、工作效率低。通过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鼠标轻点就能实现案件流转对接,大大缩短了周期,提高了效率。 

不断提高纠纷调解能力和质量 

问:新证券法为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支持,如何进一步强化纠纷调解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专章从法律高度明确了证券纠纷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的规定,建立了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强制调解制度。证监会已经批准投服中心成立资本市场唯一跨区域、跨市场的全国性调解公益机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经前期紧锣密鼓筹备,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即将正式挂牌成立。 

问:投服中心纠纷调解工作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答:2020年,按照证监会党委工作部署,依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投服中心纠纷调解业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新要求。加大强制调解制度和调解申请渠道的宣传,让证券公司明悉“不得拒绝调解”的法定义务,也让投资者了解纠纷调解制度以及申请调解路径,鼓励和引导广大投资者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二是继续妥善处理与疫情相关的投资者诉求,运用在线诉调对接、远程调解等现代科技手段帮助投资者化解纠纷,利用好、发展好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和机制。三是做好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构建专业便捷的纠纷调解服务平台,不断提高纠纷调解能力和质量。秉承“依法、中立、专业、便捷”原则,继续推动构建完备的调解规则体系、完善调解网络、深化诉调对接合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在线调解创新力度、强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各调解组织之间的联动,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贡献力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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