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旁听康得新案同步视频听证会投资者代表的公告
时间:2020-07-27 来源: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安排,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第二次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将于2020年8月3日在北京召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受托在上海协助安排投资者同步视频旁听事宜,因同步视频场地空间有限,公开征集、随机筛选10名投资者代表。
现就公开征集、随机筛选投资者代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资格
康得新投资者可以申请同步视频旁听。
二、申请方式
(一)自然人投资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股东姓名、身份证号、一码通号码、手机号码、居住地及电子邮箱;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证券公司盖章的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和购买康得新股票的交易流水对账单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人手签的承诺书扫描件(样式详见附件)。
(二)非自然人投资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手机号码及在职证明扫描件(仅限1人);
2.证券公司盖章的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和购买康得新股票的交易流水对账单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受托人员手签的承诺书扫描件(样式详见附件)。
上述材料应于2020年7月29日24:00前,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002450@isc.com.cn;邮件大小不得超过40M。
三、筛选方式
本次公开征集接受投资者申请后,将从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中,随机筛选(摇号)10名代表。被选中的投资者代表姓名和一码通号码将通过中国投资者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旁听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3日(周一)上午9:30。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
五、注意事项
(一)旁听当日,应携带以下证件,以供核验:
1.自然人投资者代表应携带身份证、证券公司出具盖章的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和购买康得新股票的股票交易流水对账单原件(以上原件需与申请时上传的电子版本一致);
2.非自然人投资者委托工作人员的,应携带盖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公司盖章的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和购买康得新股票的股票交易流水对账单原件等材料。
(二)旁听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旁听现场,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及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进入会场,旁听期间不得记录听证会内容。
(三)旁听人员应遵守旁听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对于不遵守会场纪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将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自然人投资者仅限本人参加,非自然投资者仅限合法授权的1名工作人员参加,不得转托他人。
中国投资者网(www.investor.org.cn)是发布公告的唯一平台,投服中心未授权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以其他形式发布任何公告。
附件:《康得新案同步视频听证会旁听人员承诺书》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