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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宣布一周年:开创性和突破性获认可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既是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循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机制创新,也是资本市场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9月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人民日报》上撰文表示。

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7月22日,科创板首批25家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当今资本市场制度重大改革,具有很强的开创性和突破性”,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此背景下,今年前三季度,科创板公司业绩和研发投入保持持续增长,盈利质量稳步提升。

牢牢把握科创定位 首批25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

在今年的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主要承担着两项重要使命:一是支持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产业链主要是由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及新能源六大领域所组成。此外,科创板企业申报时,就已规定是要符合国家战略、突破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

从数据来看,一批与数字经济直接相关的信息技术、网络通信、软件服务类企业在登陆科创板后进一步成长。

根据上交所公布的数字,前三季度,40家已上市科创板公司收入利润整体实现双增长,共计实现营业收入691.16亿元,同比增长14%;净利润85.81亿元,同比增长40%。

研发投入方面,40家科创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平均为13%;8家公司研发费用占比超过20%;首批25家公司上市后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第三季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4%。

“首批科创板25家公司上市后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说明科创板支持创新企业的效果良好。”潘向东对记者说。

李湛认为,从首批上市的25家科创板企业相关数据来看,科创板企业的研发能力较强,且企业更加看重创新研发,研发费用的投入更有利于增强企业在未来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具有较强开创性和突破性 培养中国优秀成长企业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今年的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表示,今年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一大亮点是,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顺利落地。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具有较强的开创性和突破性:一是突出科创定位;二是企业类型更加多元;三是基础制度更加市场化。

其中,科创板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允许未盈利、特殊股权结构和红筹等类型企业发行上市。此外,建立了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大幅放宽涨跌幅限制,优化了融资融券、并购重组、退市等制度安排。

业内人士认为,科创板在财务指标考核、估值体系等多个方面,都做出了许多开创性的尝试,对市场和投资者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的股票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投资者需满足50万元资产门槛和24个月证券交易经验的适当性要求。另一方面,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在今年3月的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上交所将积极推动基金公司发行一批主要投资科创板的公募基金产品。今年6月13日,第三批科创板基金获批。

李湛分析称,相较于A股其他市场,科创板的投资者门槛和投资产品的设置,能够更有效的将市场投资结构由散户主导转向以机构为主。市场投资者结构的转变,有望进一步帮助科创板提升市场的价值发现能力。

李湛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更加灵活的考核标准机制可以让更多企业进入我国的资本市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将有效促使企业自身价值最大化,成为培养中国优秀成长企业的平台。

潘向东则对记者表示,一方面,科创企业有其自身的成长路径和发展规律,科创板制度设计大幅提升了上市条件的包容度和适应性。另一方面,相关制度设计有助发挥市场定价能力,改善市场效率,为真正的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同时也为投资者筛选优质标的。此外,由于科创企业没有设定盈利要求,其商业模式较新、业绩波动未来较大,具有一定风险,科创板还通过配套制度设计,进一步保护了投资者。(记者 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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