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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证发〔202117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审核及上市安排等事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本所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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