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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通知

深证上〔2021〕45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保障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规范现场督导行为,提升现场督导透明度,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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