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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落实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持续完善程序化交易监管安排

2024412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规定》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总体性、框架性制度安排,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监测及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差异化管理等具体事项作了规定,并授权证券交易所细化业务规则和具体措施。 

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抓紧落实《管理规定》提出的各项监管要求,尽快制定配套的自律监管规则,确保《管理规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完善程序化交易异常交易监测监控标准。适应程序化交易行为特点,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监控指标,目前已经开展内部试运行,后续将进一步开展合规培训,明确市场预期。二是推进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加强与香港交易所沟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和《管理规定》要求,尽快明确报告安排,将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纳入报告范畴。三是强化高频交易投资者管理。对申报笔数、频率达到一定标准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实施重点监管,对行情使用费、流量费等相关费用做出差异化安排,适当提高现有收费标准或者增收其他费用。此外,本所还将就规范主机托管、程序化交易技术系统管理等明确具体要求,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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