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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为规范网下投资者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行为,维护基础设施基金定价和发行秩序,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并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是资本市场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证监会《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借鉴境外成熟市场公募 REITs 询价发行做法,明确了基础设施基金采取网下询价的方式确定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做好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协会根据基础设施REITs业务特点、自律管理需要等,在总结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专项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细则。《细则》共六章,三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注册要求,要求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应当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二是针对基础设施基金业务流程特点,明确基础设施基金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三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要求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应当勤勉尽责,做好网下投资者核查和监测工作,强化事前事中把关。四是建立差异化自律措施。按照处罚措施与违规行为的主观恶性、危害程度等相匹配原则,建立差异化、有针对性的自律措施,提高自律处罚的有效性。

基础设施基金对于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具有重要意义。网下投资者作为基础设施基金价格形成中的重要角色,应切实提高认识,规范有序参与,充分发挥价值发现能力,推动市场化定价机制有效运转和基础设施基金合理定价,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做出应有贡献。

后续,协会将会同沪深证券交易所开展网下投资者培训和交流,做好相关规则解读,引导投资者规范有序参与基础设施基金询价,并按照《细则》规定做好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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