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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注册制下股票发行承销及网下投资者管理和分类评价等三项自律规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加强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凝聚行业共识,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于今日发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以下分别简称《承销规范》《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网下投资者分类指引》)。

《承销规范》在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相关执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主承销商定价责任,要求主承销商优化路演推介安排,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调整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其专业性、实用性,加强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规范。《承销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基础上,对前期以通知形式发布的有关自律要求进行了整合。同时,结合新股网下询价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进一步细化了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要求,压实证券公司的责任,完善自律处分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自律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网下投资者分类指引》旨在建立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体系。从投资者报价行为的合规性、专业性、独立性、审慎性等维度,明确了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的标准,并设置关注、异常、限制和精选名单等四类名单对投资者加强管理。通过对不同名单的投资者采取差异化的约束和激励措施,进一步督促投资者规范报价行为。通过抓两头、带中间,促进形成优胜劣汰的网下投资者生态环境。为做好规则解读宣讲以及相关系统改造等工作,协会预留了过渡期,《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网下投资者分类指引》自2021111日正式施行。下一步,协会将通过专项培训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准确深入理解规则,确保规则平稳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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