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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098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325日结算时起,PTA期货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 

二、自2020326日起,PTA 和甲醇两期货品种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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