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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修改焦炭、铁矿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丙烯期货业务细则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0〕364号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相关业务,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业务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业务细则》、《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修改。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9月1日

附件: 1.《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 2.《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 3.《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附件: 4.《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及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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