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大商所关于就棕榈油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规则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16号

为满足棕榈油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业务需要,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我所拟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与《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现公开征求市场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反馈我所,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信箱:advice@dce.com.cn 

传真:86411-84808079 

电话:86411-84808425 

通讯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商品交易所 法律与合规监督部,邮编:116023(信封上请注明“规则意见回复”) 

各相关规则的英文文本详见我所英文网站。英文文本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1.《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修正案.docx

附件: 2.《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修订稿 .docx

附件: 3.《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 修正案.docx

附件: 4.《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修订稿.docx

沪ICP备15011044号-3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337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