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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调整豆粕和豆油地区升贴水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2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201合约起,调整豆粕和豆油部分地区的升贴水。具体如下: 

一、豆粕品种在天津、日照和连云港地区交割仓库(厂库)的升贴水调整为0元吨。 

二、豆油品种在华南地区交割仓库(厂库)的动态升贴水区间调整为[-200,0]元吨,其中构成动态升贴水的两部分:(1)非价差固定值调整为0元吨;(2)价差动态值区间调整为[-200,0]元吨。动态升贴水的计算方法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114 

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指定交割仓库名录.xls

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名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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