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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调整远程席位使用费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84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我所对会员远程席位使用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远程席位使用费标准 

远程席位免5个席位使用费,其余:500.00元/月,年收费不超过5,000.00元。 

对上一年度(11日至1231日)委托量达到10万笔(含)的远程席位:1,000.00元/年。 

二、计费周期 

每年41日至次年331日,一次收取。 

20214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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