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调整远程席位使用费的通知
时间:2021-02-23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商所发〔2021〕84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我所对会员远程席位使用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远程席位使用费标准
远程席位免5个席位使用费,其余:500.00元/月,年收费不超过5,000.00元。
对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委托量达到10万笔(含)的远程席位:1,000.00元/年。
二、计费周期
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一次收取。
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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