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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38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19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1%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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