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关于发布协议交收库相关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2〕61号

  为规范协议交收库管理相关工作,我所制定了《大连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库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收业务检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协议交收库等级评定的补充说明,修订了《大连商品交易所非标仓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1:大连商品交易所协议交收库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 2: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收业务检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 3:大连商品交易所非标仓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 4:关于协议交收库等级评定的补充说明.doc

沪ICP备15011044号-3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337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