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部分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
时间:2023-11-29 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发〔2023〕38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即11月30日晚连续交易)起,我所在螺纹钢、燃料油、白银、热轧卷板、纸浆、天然橡胶、铝和锌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上述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如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3年11月29日
最近更新...
- 2025-04-25 关于举办2025年郑商所期权仿真交易大赛的通知
- 2025-04-24 大商所就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 2025-04-24 关于2025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 2025-04-24 关于2025年劳动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 2025-04-21 关于取消陕西粮农华州储备库有限公司、陕西粮农杨凌储备库有限公司指定强麦车船板交割服务机构资格的公告
- 2025-04-21 关于举办2025年玻璃、纯碱、烧碱期货分析师培训的通知
- 2025-04-17 关于联合中国期货业协会举办期权专题培训的通知
- 2025-04-16 关于调整指定菜籽粕交割厂库的公告
- 2025-04-11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 2025-04-11 关于召开2025年“保险+期货”项目申报宣讲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