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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衔接新《证券法》等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行为,引导上市公司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bhj@csrc.gov.cn;传真:010-88061316。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 

中国证监会 

2021年2月5日 

附件: 1.《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 2.《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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