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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就《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资产范围,丰富投资者选择,不断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做好与《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317号)的配套衔接,我会拟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监会公告〔202054号)第五十条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jigoubu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108日。 

中国证监会 

202398

 

附件1: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关于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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