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
时间:2025-03-28 来源:中国证监会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共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的六个条文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落实《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在新股申购标准方面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的要求,在《承销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中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同时明确由证券交易所规定优先配售的其他情形,为将来增加优先配售对象预留空间。二是明确由证券交易所制定IPO分类配售具体规定。落实《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有关在科创板试点未盈利企业分类配售的要求,在《承销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中明确由证券交易所制定分类配售的具体规定。三是禁止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承诺的限售期内出借股份。为了落实《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有关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的要求,做好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有关上市公司股东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存在不得减持情形股份规定的衔接,回应市场关切,删除《承销办法》二十一条第三款有关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可以在承诺的限售期内出借获配证券的规定。四是根据新《公司法》作适应性调整。完善有关财务资助的表述,在《承销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中增加有关禁止通过财务资助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表述。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明确公司依法不设监事会的,不适用《承销办法》有关监事的规定。将第三十三条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持续抓好《承销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督促市场参与各方恪尽职守、归位尽责,推动提高发行承销与定价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
- 2025-05-07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
- 2025-05-07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
- 2025-05-07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有关情况
- 2025-05-07 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2025-05-07 关于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25-04-25 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5-04-25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 2025-04-25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 2025-04-16 吴清主席会见韩国金融监督院院长李卜铉
- 2025-04-10 吴清主席会见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