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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解读

2020515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发布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皮书》(简称蓝皮书》)5报告(全文www.sipf.com.cn),其中《2019年度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评价报告》(简称《报告》)从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工作现状、投资者反馈及政策建议三个方面入手,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报告》使用来源于权威机构的详实数据和丰富案例作为论证依据,指标设计和评价方法科学可行、逻辑自洽,突出展示了我国稽查执法工作的特点,充分契合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精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能定位。 

中证金融研究院杨光副研究员对《报告》进行了解读和点评。杨光副研究员指出,证券监管以保护投资者为己任,并通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层层夯实制度基础。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没有一个强力、有效、健全的证券期货稽查执法体系,投资者保护目标往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因为如此,在中国证监会就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要求中,“提升稽查执法效能”无可争议地成为12项重点工作之一。《报告》的发布无疑是提升稽查执法效能的先手棋和主动仗。结合一年多来资本市场的现实情况,《报告》的发布既必然、也必需、更必要: 

说其“必然”,是因为2019年稽查工作、处罚工作具有新特点,专项检查执法形成新趋势,需要及时分析梳理,在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思路。《报告》通过详实可信的数据清晰勾勒出稽查执法版图,结合研究特点从特定角度进行类型化分析,一目了然、重点突出,有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掌握我国稽查执法现状。 

说其“必需”,是因为在“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指引下,针对市场领域不断细分、投资者数量不断增长等情况,需要外部协作补足监管真空,需要投资者评价检视监管效能。同时,倾听投资者的声音和意见是打造服务型监管机构的必要举措,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证券监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报告》基于充分调查数据肯定成绩、直面问题,真实反映了投资者意见。 

说其“必要”,是因为注册制背景下的稽查执法工作,在面临重大挑战的同时也存在重大机遇。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由市场判断公司投资价值,审核理念由审出“好公司”向审出“真公司”转变。市场准入理念的革新必然催生包括稽查执法在内的事后监管机制变革,如何尽快找准定位、适应变化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报告》从新法实施、执法力度、科技监管、社会共治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提供了有益思路。 

2020年是新《证券法》实施元年,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杨光副研究员认为投资者保护工作和稽查执法工作在其中大有可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发挥投保基金公司作用,使其在投资者损失赔付和投资者维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二是从证据汇集、信息共享、功能协调等方面进一步理顺稽查执法与司法程序之间的衔接;三是在数据归集汇总基础上构建科技稽查执法体系,实现精准定位、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四是细化稽查执法程序中的证据标准、因果关系判断、赔偿数额计算规则,提升规则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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