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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了解基金-基金信息披露

  1. 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和作用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进行的信息披露。透明度较高是基金的一个突出特点,这主要得益于基金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有利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2. 披露基金募集信息的文件

  披露基金募集信息的文件主要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等。

  3. 披露基金运作信息的文件

  披露基金运作信息主要有净值公告、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以及上市交易公告书等文件。其中,上市交易公告书是指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在其上市交易的三个工作日前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公告。披露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基金品种主要有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

  4.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的文件

  披露基金临时信息主要为临时报告和澄清公告。基金临时报告的事件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延长基金合同期限,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基金份额计价错误金额达基金份额净值的0.5%,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基金改按估值技术等方法对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等等。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在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或者是在市场上流传的信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或者基金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产生误导性影响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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