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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教育基地——热点问答第21期

【编者按:我司在近期市场推广和线上培训活动中,收集整理了近期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供大家参考。】 

※定向发行※ 

1. 2019年年报未披露前,是否可以进行定向发行?是否会根据疫情影响而做特殊安排? 

答:对于受疫情影响,定向发行无法及时更新财务资料的,可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说明,全国股转公司将视情况作出妥善安排。 

2. 公司现控股股东是仅用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伙企业,如想对控股股东增发(仅对控股股东增发),是否可以直接进行? 

答: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持股平台不得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 

※公开发行※ 

3. 申报文件披露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时,基于商业机密,是否可以简化或者豁免披露名称? 

答:发行人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的要求披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应当审慎认定涉及商业秘密的不予披露事项。 

4. 主业依赖对于精选层挂牌公司审核是否有特殊规定? 

答:关于“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问答(一)》规定发行人应满足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5.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规定的精选层入层条件中,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都是指扣非后孰低吗? 

答:是。 

※市场分层※ 

6. 进入创新层的条件之一是完成不少于1000万的股票发行,请问股票发行完成的时间点是验资完成还是其他时点? 

答:《分层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完成股票发行时点为取得新增股份登记函,在股票发行业务实行线上办理后,业务系统显示提醒办理新增股份登记的时间,即为完成发行的时点。 

7. 2020年创新层分层时间会调整吗?原来截止日期是4月30日,是否会由于疫情影响而延迟? 

答:正在积极研究今年创新层调整的具体方案,将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安排等工作统筹考虑。 

8. 基础层进入创新层,在股权分散度方面,除做市外,是否有其他合规方式? 

答:目前,新三板定向发行制度已放开每次新增股东不超过35人的限制,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便捷高效地引入更多投资者。 

※公司监管※ 

9. 董监高的近亲属从二级市场买入精选层的股票,是否有限售要求? 

答:挂牌公司进入精选层后,董监高近亲属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目前暂无额外限售要求,但相关主体应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监管要求。 

【免责声明:本栏目仅作为投资者教育用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任何机构或个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定或投资行为,风险自担。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栏目提供的内容力求准确、完整和及时,但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任何保证,对因其引发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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