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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证监局: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专访厦门证监局局长李永春) 

记者:近年来厦门经济蓬勃发展,蒸蒸日上,厦门也越来越被全国和全世界所关注。厦门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资本市场的大力支持,请问厦门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如何? 

答:近年来,厦门资本市场发展迅速。近五年厦门上市公司增加21家,增长68%,新三板挂牌公司增加108家,增长600%,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数量增长67%,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增长640%。截至 2020年7月底,厦门市境内上市公司有52家,占全省上市公司的36.36%,总市值5992.64亿元,总股本315.87亿股;新三板挂牌企业126家,证券期货公司3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17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355家,管理基金1100只,管理规模(实缴规模)超800亿元。2020年我市上市公司实现直接融资147亿元,其中股权融资27.78亿元,债权融资119.21亿元,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记者:资本市场正深化以注册制为核心的市场化改革,对接科创、创业企业。去年科创板开板,今年创业板改革已开启,以推出精选层为核心和亮点的新三板也在改革。我市如何抓住这些机遇,帮助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厦门辖区企业储备情况如何? 

答:去年以来,在中国证监会和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与厦门市金融局等部门一道持续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协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和上市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引导企业抓住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改革的有利时机,尽快对接资本市场。一是推动并协助我市出台《进一步推动厦门市上市公司培育和质量提升三年计划》,通过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机制,让更多有实力和竞争力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将后备企业培育工作任务分解至各个部门,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二是围绕复工复产情况、企业业绩影响、上市申报进度、惠企政策效果反馈等方面,对辖区27家重点拟上市企业逐一开展问卷调查与电话访谈,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市政府,针对防疫物资不足、一线劳动力短缺、物流受阻、物料供应不及时、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全力推动企业防疫发展“两不误”。同时,积极配合出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政策文件,及时将政策传导、讲解到位。三是启用“拟上市辅导监管信息系统”,通过线上远程办理上市辅导材料接收和信息反馈,第一时间制订、公开新三板公开发行辅导验收申报指南,明晰备案、验收等办事流程,做到疫情防控“不见面”、辅导工作“不减速”。今年以来,我市特宝生物、力鼎光电、建霖家居完成首发上市;厦门银行、圣元环保、欣贺股份、国安达在7月分别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创业板上市委审核。目前,我市等待审核的企业有11家,辅导备案的企业有12家。 

  

记者:近两年厦门公司新上市及融资情况如何? 

目前我市有上市公司52家,其中松霖科技、瑞达期货在2019年完成首发上市,特宝生物、力鼎光电、建霖家居于今年完成首发上市。厦门银行、圣元环保、欣贺股份、国安达7月分别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创业板上市委审核,待其发行后我市上市公司将达到56家。今年以来,我市企业实现境内资本市场首发融资14.62亿元,再融资132.37亿元。 

记者:近来上市公司“爆雷”事件较多,也拷问着上市公司的质量。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也是监管层的一条工作主线,厦门证监局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可否介绍下厦门地区存量上市公司的质量情况? 

答:一是增强合力,营造质量提升有利环境。推动市政府出台指导性文件。厦门证监局多次向市政府通报辖区上市公司总体情况和风险状况,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主动帮助上市公司解决发展难题。市政府高度重视上市公司质量,近期,厦门市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了我局和厦门市金融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厦门市上市公司培育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并将目标纳入到区级政府的考核中,后备培育和质量提升双结合,为辖区上市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夯实基础,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我局利用现场检查和走访的机会,向上市公司高管宣讲治理准则新要求,督促上市公司自查自纠,各公司共查摆出问题20多项,提出相关完善措施近50项,内部治理和控制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持续抓好“关键少数”监管,对新上市公司及存量上市公司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及时开展“监管第一课”培训,加强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关键少数”敬畏“上市”的意识,压实合规责任。同时,抓好新《证券法》学习,通过线上视频讲解、制作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对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进行“云培训”,并组织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近800人进行新《证券法》线上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情况,提升学习效果。持续做好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处置,紧盯股票质押风险,切实守住风险底线,积极协调市政府进行纾困救助,推动相关主体主动压降质押比率。2018年10月以来,辖区未再新增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数量,存量股票质押风险公司已化解过半,总体风险得到较好的控制。 

三是精准施策,“抓两头、促中间”提升质量。一司一策,对症下药,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经营质量、重大风险等多个维度,对辖区50家上市公司进行逐家画像。对于质量一般或较差的公司,进一步查找影响质量的症结所在,排查出问题和风险60余项,初步形成提升措施与建议50余条,联合我市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发挥国企示范效应,主动加强与市国资委的协作,推动将优质资产注入国有上市公司或实现整体上市,提升国有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并进一步做好股份回购政策的宣传,推动若干国有企业通过设立发展基金、股份回购、大股东增持等方式稳定上市公司股价。目前,厦门国贸等3家公司已被纳入全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 

根据2019年年度和2020年一季度报告,我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呈现以下特点。发展增速放缓,稳中向好趋势不变。2019年度,我市50家上市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1,017.58亿元,同比增长14.61%,高于全国上市公司平均9.60%的增速,但较上年增速有所放缓。从成长性和盈利质量看,我市上市公司稳中向好的趋势没有发生变化。研发投入持续加大,坚守主业稳扎稳打。我市上市公司2019年研发支出合计54.36亿元,同比增长12.01%。一批优秀上市公司专注主业,在其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持续投入研发力量,打造产品独特的竞争优势,保持高研发高增长高毛利的良性循环。海外业务保持优势,全球化格局逐步形成。2019年度,我市有39家上市公司开展海外业务,共实现海外收入1,229.36亿元,同比增长8.35%,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1.16%;海外业务整体毛利116.65亿元,同比增长15.92%,占营业毛利的15.23%。出口产品主要包括通信设备、电子、汽车及零部件、卫浴、保健产品等,得益于产品独特的竞争优势,我市上市公司制造业出口在贸易摩擦冲击下表现出较强的韧性。一季度疫情影响可控。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上市公司正常的经营节奏。受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我市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速放缓,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约两成,部分行业受到较大冲击。但整体而言,我市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强,随着国内疫情企稳,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受影响程度可控。一季度,我市仍有39家上市公司实现盈利,其中20家上市公司业绩逆势增长。亏损公司虽然有所增加,但亏损幅度有限,多数公司凭借自身实力和援企政策能够消化负面影响。 

记者: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厦门辖区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如何?厦门证监局有没有推出一些针对性的服务举措?如今,厦门上市公司复工复产情况如何?辖区内资本市场恢复的怎么样?  

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上市公司正常经营节奏受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我市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速放缓,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约两成。部分行业受到较大冲击,但整体而言,我市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强,随着国内疫情企稳,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受影响程度可控。一季度,我市仍有39家上市公司实现盈利,其中20家上市公司业绩逆势增长。亏损公司虽然有所增加,但亏损幅度有限,多数公司凭借自身实力援企政策能够消化负面影响。因海外疫情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未来一段时间,部分出口依存度较高的上市公司可能面临业务拓展受阻、新订单不足等情况,预计将对全年海外业务产生影响。 

疫情发生以来,厦门证监局始终秉承监管与服务并举的原则,深入联系企业,逐一收集上市公司在疫情发展各阶段面临的不同困难,先后形成5份专题调研向证监会及市政府反馈,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第一时间宣传资本市场相关惠企政策,鼓励公司以资本市场为渠引入“活水”,“远程会诊”帮助公司解决信息披露难题;配合市政府、金融委福建省协调机制等出台政策文件10余项,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 

  

记者:能否透露一下下一步厦门证监局的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一企一策,协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和上市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引导企业抓住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改革的有利时机,尽快对接资本市场。指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创新金融产品,深化对产业客户大宗商品、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助力企业通过套期保值稳健生产。加强私募股权机构与防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企业的研发对接,加强资金募集和投入效率。 

二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围绕《进一步推动厦门市上市公司培育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指导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再融资新规,扩大股权融资,壮大资本实力,推动重点民企通过并购重组发展壮大,结合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国有上市公司质量。 

三是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一是股票质押风险。协调金融机构积极给予上市公司大股东流动性支持,对于股价连续下跌的情况,适当放宽补仓期限和补仓资产类型,防范质押风险。二是做好债券违约风险排查,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化解,避免引发社会稳定风险。三是持续加大对“伪私募”、场外配资等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杠杆资金监测。四是加大对“蹭热点”等炒作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亮剑,释放严监管信号。 

四是强化投资者利益保护。继续开展新《证券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利用多渠道开展投资者教育。做好信访举报处理,发挥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和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的作用,有效维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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