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依托资本市场发展 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感悟

嘉泽新能 

今年5月15日,证监会在北京举办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学习贯彻新《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资本市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证券监管部门的根本监管使命”。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或“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来,一直秉持“献人类清洁绿电,还自然碧水蓝天”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参与风力、光伏发电和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的开发、建设与应用,取得了可喜的发展成绩。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发电贡献率显著提高,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稳步促进,人才发展取得新进步,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公司知名度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2017年7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正式登陆资本市场,填补了宁夏14年来没有企业在主板上市的空白。同时,公司的上市亦为投资人带来了丰厚收益 

作为上市公司中的新兵,自上市以来,公司坚持做好保护投资者、回报投资者工作,每年持续现金分红,积极通过各种平台向广大投资者展示公司的经营活动及企业文化,让投资者多维度了解企业发展,感受企业文化。公司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提高透明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措施。所以,公司一直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和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专项活动等各种渠道与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各方面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充分展示公司亮点与投资价值,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是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良好的利润分配,不仅回报广大投资者,更是满足投资者合理诉求,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举措。同时,良好的利润分配能够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夯实资本市场。在现金分红方面,公司严格落实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作出明确规定,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自上市以来的三年时间里,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22,642.93万元。 

公司始终认为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将企业做大做强,以优良的业绩回报投资者,这才是嘉泽新能上市的初心。“新能源行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借助资本的力量,才能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现在我们有了这个平台,就要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作为企业掌舵人陈波先生,他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公司于2017年12月与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了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借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方面的经验与渠道,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为公司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为公司未来的项目开发提供坚实的保障。 

公司于2018年11月启动了上市后的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48,397.30万元,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为项目的顺利建设提供了保障。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了变化,引进了包括具有国资背景的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股东。 

公司于7月23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预计募集资金约13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能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近年来,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在发生变化,专业机构投资者比例越来越高,这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心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认真贯彻易会满主席对上市公司的要求,牢牢守住四条底线,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以优异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沪ICP备15011044号-3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337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