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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投资者保护,构筑诚信桥梁

红塔证券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2020年3月1日正式生效。《证券法》对“投资者保护”和“信息披露”进行了专章规定,大幅度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明确了信息披露的监管方向和重点。作为2019年7月上市的证券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红塔证券”或“公司”)一直谨记“四个敬畏”,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构筑了与客户、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诚信桥梁。 

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水平 

投资者作为市场参与主体,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投资者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全国知名的券商及上市公司,一直以来,红塔证券都秉承“稳健、创新、多元”的经营理念,践行“责任于心,专业于行”的服务理念,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满足客户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致力于和投资者共同分享自身的发展成果。其中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提高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的理念,是公司一项长期且常规的重要工作。 

2020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授予红塔证券“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称号。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正是公司响应证监会号召,践行券商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成立的。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秉持“公益、教育、服务”的理念,认真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结合云南文化特色、产业特色,同时兼顾全国大局,充分运用实体和网络共建的投资者教育平台,通过开展多样化、具体化、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工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金融知识普及、投资风险提示、投资能力培训、投资权益维护等服务。 

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自2017年成立以来,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和创新探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体系,面向社会介绍证券金融知识,广泛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 

此次荣获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授牌,对公司而言是荣誉,也是责任。投资者教育任重道远,公司有责任为维护金融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推动资本市场健康运行贡献力量。面对未来,红塔证券董事长李剑波向公司投资者教育基地寄语:“红塔证券深耕云南,投教工作要紧密结合云南资本市场,深入贯彻民族团结的理念,善作善为,扎实开展多民族地区投教活动。要深刻理解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对提升国民金融素养的重要意义,帮助投资者辨别风险、掌握正确理财知识是金融机构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与责任担当。” 

二、全面落实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扎实推进投资者适当性工作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投资者保护制度,并根据监管要求及实际客户服务工作持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在金融产品销售环节,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匹配原则,履行风险提示义务,把合适的产品介绍给合适的投资者。同时,公司还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检查工作纳入公司稽核检查范围,定期开展投资者适当性合规检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工作,不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妥善解决证券业务纠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开辟了客服热线956060、营业部服务电话、QQ、邮箱、现场接待等客户反馈及投诉渠道。遵循投诉流程公开、渠道公开、快速反馈的原则,及时受理及处理客户投诉。同时强化投诉问责处理,对处理不力及虚假瞒报的分支机构予以重罚,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力度。 

三、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一整套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在此基础上,公司加强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沟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通过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效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与此同时,公司持续做好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工作。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及其组织与实施等事项。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来访接待、投资者电话接听、回答邮件提出的问题等多种渠道维护投资者关系,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有效互动。公司还在官方网站建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更新公司已披露的信息,方便投资者进行查询。 

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充分发挥国家级投资者教育基地作用,筑牢信息披露防线,切实维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做诚实守信、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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