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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辖区防非宣传月案例篇之基金推介

基金推介 

案例: 

2021年1月,某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李某违规向客户推销风险等级不匹配的产品。李某明知营业部客户张某为保守型客户,但为了冲业绩,极力向张某推销风险等级较高的A产品,并为张某出点子,造成张某风险测评符合高风险等级的假象。而后,A产品净值大跌。张某投诉举报。李某被当地证监局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启示: 

推介基金产品需严格遵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营销人员需向投资者全面、真实、客观陈述产品相关信息,并充分揭示风险,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估,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对于基金推介 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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