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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北证公告〔2023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反馈。 

邮箱地址:ruleadvice@bse.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南门北京证券交易所法律事务部(邮政编码:100033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321 

附件: 1.《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 2.《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附件: 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 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附件: 5.《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 6.《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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