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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证监局投资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二:证券销户纠纷

一、基本情况 

投资者AB证券公司客户。投资者A因个人原因,通过手机软件申请注销在B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以便到其他证券公司开户。该投资者在使用手机软件申请注销资金账户后,发现不能开立新的证券账户,认为是B公司阻碍其销户,于是向证监会12386服务热线投诉B公司。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B公司客户经理接到投诉工单后,第一时间核查了投资者A销户操作的具体情况,并与投资者取得联系。在核实情况的过程中发现,该投资者在销户操作过程中,因不了解注销资金账户和注销中登账户的区别,选择了只注销资金账户,没有注销中登账户,而该名投资者已开立了3个中登账户,以致无法开立新的中登账户。后经与客户经理沟通,投资者A顺利注销了一个中登账户,误解得以消除。 

三、案例启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第2.1.2条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一个一码通账户。一个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可以申请开立3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只能申请开立1个信用账户、B股账户。第5.1.2条规定,投资者申请注销证券账户,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证券账户持有余额为零;(2)不存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未了结业务;(3)中国结算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在参与证券市场交易时,应主动加强证券基础知识学习,了解证券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业务规定。在办理证券销户业务时,应关注销户所需材料和流程手续,如有疑惑可及时向开户营业部咨询。 

证券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坚持服务客户的核心理念,向投资者充分告知证券交易基础规则和业务运作流程,给予其适当业务操作指导,引导投资者积极主动学习证券交易基础知识,帮助投资者了解熟悉具体业务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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