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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四个维度

袁银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庭长

主持人、各位嘉宾、各位观众朋友: 

大家好!很荣幸受邀参加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 

新修订的《证券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最高法院近期也发布了《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正式确立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作为深交所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深圳中院是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受理法院之一。为贯彻落实好新《证券法》以及最高院司法解释,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并在前期出台了《关于依法化解群体性证券侵权民事纠纷的程序指引》,积极探索实施。我们认为,落实好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需要解决好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诉讼便利的问题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增强制度吸引力,使各方主体感受到新制度管用、好用,必须做到三个便利: 

一要便利投资者集体维权。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因为适用默示加入,这对于便利投资者诉讼是天然的制度优势。对于已经在先起诉的投资者,我院程序指引也规定,可以引导其撤诉,由投保机构代表其参加诉讼,使已起诉的投资者也能够充分享受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便利。 

二要便利投保机构参与诉讼。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投保机构发动的代表人诉讼,法院应当受理,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投保机构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我院的程序指引也作了类似规定,这为投保机构作为代表人顺利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了最大程度的便利。 

三要便利法官办案。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审理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仅经过一次完整的诉讼程序,就可以解决大批量的纠纷,避免了传统处理方式中多次重复开庭的弊端。深圳金融法庭组建了专门的审判团队办理证券类案件,我们将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审判经验,提升证券案件的审判水平。

第二个问题:关于证券纠纷多元化解的问题 

最高院司法解释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功能解决纠纷。在这方面,我院程序指引构建了“15233”工作体系,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提出了解决群体性证券民事纠纷的系统化方案。方案的重点在“1”和“5”。其中“1”即1个前置程序。将“调解优先”作为前置程序,并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充分调动市场专业资源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15233”中的“5”即5大审理机制,包括代表人诉讼机制、合并审理机制、示范判决机制、支持诉讼机制、公益诉讼机制,供法院和当事人灵活选择适用或综合适用。在落实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三个问题:关于保障投资者诉讼权利的问题 

最高院司法解释对投资者的知情权、退出权、听证权、异议权、上诉权等均作出了全面的规定,我院程序指引对投资者的各项诉讼权利也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在特别代表人诉讼中,保障投资者的诉讼权利,个人认为要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法院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投保机构保障其所代表的投资者的诉讼权利的关系问题。法院作为居中裁判者,既要保障原告方的诉讼权利,也同样要保障被告方的诉讼权利。在特别代表人诉讼中,当然需要顾及众多被代表、实际上没有真正参与诉讼活动的投资者的诉讼权利。但众多投资者的诉讼权利如何得到保障,还是需要依靠投保机构的作为,需要投保机构发挥优势,法院更多时候是作形式审查。 

二是投资者的个体诉讼权利和特别代表人诉讼整体利益的平衡问题。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关于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规定只有九个条文,未规定的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的规定。个人认为,充分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制度功能,还是要考虑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区别。今后审判实践中将会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特别代表人诉讼中部分原告上诉,虽然司法解释明确二审裁判的效力不及于未上诉的原告,但同一事实可能在一、二审法院之间形成两个不同的生效判决,会不会引发案件申诉再审,会不会引发投资者与投保机构之间的矛盾,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有待评估。因此,我院的程序指引明确要求投保机构初始阶段应取得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包括上诉权,不同意者可以退出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以图解决这一问题。 

第四个问题: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特别代表人诉讼涉及的当事人地处天南海北,其中的损失计算、赔付兑现等工作量巨大。深圳中院正在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我们将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解决平台,推动建立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之间的信息交互系统,投资者可通过平台进行身份识别与录入、立案登记、咨询查询、多元调解、计算赔偿金额以及代表人诉讼的登记、公示、分组、推选、投票等,让投资者可以在线完成绝大部分的诉讼活动,彰显司法的公正高效透明。 

各位嘉宾、各位观众朋友:贯彻落实好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关键在于各方主体能够形成诉讼合力。这有赖于市场投资者充分了解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进行理性维权;有赖于投保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优势作用;也有赖于其他主体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给予大力支持。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相信一定可以把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实到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惩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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