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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天矶科技出售办公用房产事项发送股东质询函

股东质询函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主要职责之一。投资者服务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近日,你公司拟出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核心区块的博地世纪中心1幢15楼的3套办公用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535.39平方米,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经分析,投资者服务中心对标的资产出售价格的公允性存在疑问,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具体如下。
  你公司未公告标的资产的出售价格,仅披露,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为1400万元左右。按照处置损益(1400万元)=出售价格-出售时账面价值(1457.21万元)的公式推算,标的资产出售价格约为2857.21万元,标的资产出售单价约为18609.02元/平。经查询链家网钱江世纪城板块写字楼出售挂牌情况,博地世纪中心挂牌价约27000元/平,与标的资产位置相近的大象国际中心挂牌价约27000元/平,联合中心挂牌价约27000元/平,振泽左右办公世界挂牌价约25000元/平,标的资产出售单价远低于上述写字楼的挂牌价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第六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审议交易或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审慎评估相关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定价依据的充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据此,请你公司结合标的资产的具体出售价格以及可比写字楼的市场销售行情,说明标的资产出售价格是否公允。
  以上质询,请你公司收到本函1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回复。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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