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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深天地A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发送股东质询建议函

股东质询建议函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投保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主要职责之一。投资者服务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投资者服务中心对你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资金占用事项尚存疑问,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建议权,具体如下。
  根据你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施的公告》,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地顺铭在2023年4月30日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并于2023年5月4日以预付款的形式支付1.37亿元材料款。经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及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确认,上述合同及资金往来没有实质性交易,广东君浩借此1.37亿元往来款用于归还其债务,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表示将与控股股东积极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督促其尽快归还占用资金。
  2023年12月28日,你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至此公告日,广东君浩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1.37亿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尚未归还,也未公告明确的还款措施。
  鉴于上述情况,请你公司说明目前是否已与广东君浩制定明确、可执行的还款措施,若是,请披露具体的还款方案;若否,建议尽快向资金占用方提起诉讼。
  以上质询及建议,请于收到本函1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回复。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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