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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江铃汽车拟对江铃福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送股东质询函

股东质询函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投保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主要职责之一。投资者服务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近期,你公司公告拟向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江铃福特)提供财务资助,投资者服务中心对江铃福特的偿债能力尚存疑问,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提出如下问题。
  2024年1月20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以借款方式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7,850万元人民币,以满足江铃福特的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你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为推进乘用车渠道建设和深化与福特汽车之间的合作,你公司与福特汽车共同出资成立了江铃福特,并于2021年12月27日完成江铃福特工商登记。本次交易公告显示,江铃福特2022年末和2023年末净资产分别为-647.05万元、-74,535.53万元,净资产持续为负;2022年度、202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是12,402.96万元和64,304.79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净利润分别是-10,647.05万元和-83,898.48万元。近两年,虽然江铃福特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经营亏损大幅度扩大。
  江铃福特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但江铃福特的其他股东是你公司控股股东福特汽车,持有49%股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1.3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 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请你公司结合江铃福特的经营状况、销售模式和偿债能力等,进一步说明江铃福特在本次财务资助届满日是否具备偿还能力,本次交易设置了哪些风险防范措施。
  以上质询,请于本次交易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披露及回复。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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