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华网安重组业绩承诺方未履行承诺事项发送股东质询建议函
时间:2024-06-20 来源: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投保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主要职责之一。投资者服务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近期,你公司公告,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游网安)的交易中,彭瀛、郭训平、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众合)作为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仍未按照公开披露的内容履行补偿义务;此外,由于智游网安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需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其中彭瀛、郭训平及郑州众合由于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目前尚未完成业绩补偿义务。对于上述情况,投资者服务中心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建议权,具体如下。
根据公告,公司前期已经向彭瀛、郭训平、郑州众合发送《关于落实应收账款补偿事项的督促函》及《关于落实股份补偿事项的督促函》,分别督促其尽快支付应收账款考核补偿款项,尽快解除其名下股份质押及冻结状态,完成股份补偿。请公司说明上述发函追偿的实际效果如何,若发函追偿无效,建议公司尽快采取司法手段追偿,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质询建议,请于收到本函10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回复。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