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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广联航空现金收购事项发送股东质询函

股东质询函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法定公益投保机构,“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是职责之一。中证投服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近期,你公司公告拟以20,056.00万元现金收购控股股东王增夺及其控制的山东融轩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联航空(西安)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或西安广联)合计40%股权。有媒体对你公司收购亏损资产表示关注,中证投服中心对本次收购的必要性存在疑问,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提出如下问题。
  一、收购亏损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的必要性
  标的公司于2019年8月成立,成立后持续处于亏损状态,其中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4,860.52万元,2024年1至11月实现净利润为-943.9万元。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本次收购标的公司40%股权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仅会影响上市公司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若标的公司后续经营情况没有改善,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归母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在上述情况下,收购的必要性存疑。
  二、本次收购与前期上市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理由完全一致,令市场存疑
  2024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标的公司其他股东40%股权时,公司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当时披露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放弃对西安广联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计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而本次交易公司公告称,“公司收购西安广联标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计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相隔8个月,上市公司买与不买的理由完全相同,令市场对交易必要性存疑。
  综上,请你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第1号的规定,“如拟购买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亏损的,应详细披露交易的必要性,并进行风险提示”,对收购亏损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的必要性进一步释疑,并进行风险提示。
  以上质询请你公司于本次交易股东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披露并回复中证投服中心。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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