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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广西调解工作站首例虚假陈述纠纷案件成功调解

近日,在广西证监局的大力支持下,中证广西调解工作站成功调解了4名投资者与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该案是中证广西调解工作站受理并调解成功的首例虚假陈述纠纷案件,调解过程历时1个月,达成调解金额合计110,144.50元。 

2016年,该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广西证监局立案调查并处以行政处罚。20196月,有6名投资者以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造成其损失为由,通过中国投资者网申请调解,72日,中证广西调解工作站正式受理申请。 

申请受理后,调解工作随即展开。一是成立调解小组,明确责任分工。鉴于虚假陈述案件本身较为复杂,且广西辖区又是第一次承接此类案件,投服中心指派了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和广西辖区调解员共同承担调解任务。二是分析研究案情,确定初步赔偿方案。结合法院判决书所确认的该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调解小组对案情进行了具体分析。在积极了解投资者的索赔期望、上市公司赔偿意愿及计算依据之后,调解小组明确了调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并根据双方意见拟定了初步赔偿方案。三是耐心沟通协调,促进纠纷圆满解决。考虑到本次案件投资者分布非常分散,组织现场调解会增加投资者的维权成本、降低调解效率,调解小组采取了全程电话沟通的调解方式。在初步赔偿方案确定后,调解员就虚假陈述案件的专业术语、初步赔偿方案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与上述投资者多次电话沟通和耐心解释,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投服中心将继续以“依法、中立、专业、便捷”为调解原则,在各地证监局的大力支持下,增强各调解工作站受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等复杂案件的能力,推进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助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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