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云南证券期货调解中心工作动态

云南证券期货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成立于20171123日,自成立以来,调解中心在云南证监局、云南省高院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推进云南辖区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为投资者提供公正、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有效化解辖区内行业纠纷,切实把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落到实处。现将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工作总结 

一、认真履行纠纷调解职责,稳步推进辖区调解工作。 

截止201912月,调解中心共接到投诉127起,受理126起。其中“12386”转办76起,举报中心转办16起,证监局转办2起,现场申请8,来电申请15起,中证协转办5起,投服中心转办4起;其中,证券投资咨询纠纷67起,股票交易纠纷54起,融资融券交易纠纷1起,上市公司纠纷3起,期货交易纠纷1起。通过简易调解,17起不成功,109起调解成功,和解金额共计151.4万元。 

 二、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初显成效。 

 2018年,调解中心加强与西山区人民法院的与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签署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经过协作沟通,积极探索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的程序与流程,密切协作,成功推动完成了云南辖区内首例证券期货类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标志着云南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实际开启。 

2019年初,云南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暨中证云南调解工作站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室”,这是调解中心在法院系统成立的第二个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室,调解室的设立为证券期货投资者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选择。同年8月,调解中心通过五华区人民法院的云解纷平台为河南投资者及辖区投资咨询机构进行调解并完成今年首单司法确认案件,和解金额达21万元。通过司法确认强化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将诉调对接工作落到实处。 

三、委派调解实现无缝对接。 

2018年,由中心主任带队,对4家试点法院进行对接、拜访,向法院提供行业意见,在寻找适合案源的同时积极与试点法院确认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实现无缝对接。在调解中心的努力下,收到由昆明市中院委托调解“昆明机床”136起、“罗平锌电”26起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涉及金额1906.51万元。收到案件委托调解材料后,调解中心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和调解员认真研究案件节点、核算投资者损失,多次与当事双方沟通调解事宜。最终由于两家公司出于多方面原因考虑,决定不参加调解,案件移交昆明市中院。 

四、编写案例汇编,推进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工作。 

调解中心将一直以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工作的始终。2018年,调解中心编写印制了云南证券期货调解中心、中证云南调解工作站宣传折页和证券纠纷处理案例汇编分发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广大群众。折页包含调解中心和调解工作站的职能、作用、意义、理念和投资者维权方式等内容;案例精选了我会和各地协会近年调解成功的20个典型案例,案例中介绍的调解处理方法、技巧及案例解析,能够为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和处理该类似纠纷提供借鉴和帮助,也能使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五、组织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为提高调解员纠纷处理实务操作技能,调解中心组织辖区多名调解员分别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及中证中小投服中心举办的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工作水平,逐步完善了投诉处理各环节的工作。 

六、开展投诉处理专题培训,提高调解员及辖区机构投诉处理专员的调解能力。 

为提高证券期货行业投诉处理水平,改进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服务,减轻监管系统投诉举报工作压力,规范指导投诉处理方法,共享投诉处理经验,云南省证券业协会分别于20184月及201910月举办《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诉处理培训会》,培训邀请来自中证中小投服中心、五华区法院等机构从心理学、证券期货行业调解现状、特点及投服中心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及调解技巧、人民调解与诉调对接的详细内容等多个方面对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合规专员、投诉处理专员及云南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进行培训,培训收到学员的一致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投诉处理人员工作水平。 

七、开展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宣传,引导投资者依法、理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扩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影响力,增进投资者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认识,调解中心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一是向会员单位及时转发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相关文件,指导会员单位积极开展宣传;二是向会员单位发放宣传材料,为会员单位提供宣传保障;三是于宣传活动期间在较为热闹的商业广场和社区摆放宣传展板,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纠纷多元机制。通过此次活动,增进投资者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认识,引导投资者转变观念,理性、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积极推进小额速调机制试点工作实施。 

按照投服中心最新的要求,调解中心积极动员辖区4家法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投服中心共同签署了《证券期货纠纷小额速调合作协议》,自愿接受并执行对纠纷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调解结果。 

第二部分 工作计划 

2020年,调解中心将继续按照云南证监局和云南省高院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纠纷调解多元化机制的完善,认真做好纠纷调解工作,积极维护市场参与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自律良好氛围的形成。调解中心20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司法联动,积极推进辖区诉调对接机制 

随着调解工作的规范化,进入普通调解程序的纠纷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为提高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调解中心努力推进诉调对接的实施,对于在调解员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将根据纠纷案件的涉案标的大小、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等因素,鼓励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强化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将诉调对接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辖区调解案件申请司法确认的数量。 

二、持续开展投诉处理专题培训,提高调解员及辖区机构投诉处理专员的调解能力。 

为提高证券期货行业投诉处理水平,改进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服务,减轻监管系统投诉举报工作压力,规范指导投诉处理方法,共享投诉处理经验,根据云南证监局的要求,调解中心2020年将持续举办投诉处理培训班,旨在向辖区宣传诉调对接机制,增强调解组织的权威性、公信力。 

四、积极推进小额速调机制试点工作实施。 

20194家辖区证券期货法人经营机构与投服中心共同签署了《证券期货纠纷小额速调合作协议》,自愿接受并执行对纠纷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调解结果。2020年调解中心将在适合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将积极参照最新的协议推行小额速调机制的实施,及时发现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向云南证监局、中小投服中心反馈,全年争取完成1-2件。 

五、持续集典型案例,推进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工作。 

调解中心将一直以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工作的始终。2020年,调解中心将继续收集辖区内典型调解案例,利用微信公众号对这些案例进行宣传,提醒经营机构和投资者从这些典型的、经典的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并将将辖区内经典案例提供给云南证监局和中小投服中心,作为投资者教育的案例素材,增加投资者有关投资方面的基本知识。 

六、探索新机制,不断提升调解效率 

探索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对具备司法诉讼可能性的投诉纠纷,推进无争议事实记载。继续推动并运用“中国投资者网”等在线纠纷解决方式,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 

七、加大调解中心宣传力度,促进调解工作更加有效开展。 

2020年,调解中心将依托“云南资本市场”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媒体传播途径,利用辖区投教基地、证券经营机构投教宣传等多种渠道,持续加大宣传工作,让更多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了解和信任调解中心及调解机制。 

  

                       云南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

                           202049

沪ICP备15011044号-3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337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