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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360】定分止争诚意为上 多层调解初见成果

——中证甘肃调解工作站首单分级基金纠纷成功化解  

一、案件概要  

投资者W先生2015年听朋友介绍先后购买了7支分级基金B,后行情转熊,分级基金B不断下折导致巨幅亏损。W先生认为其开户L营业部没有尽到风险提示义务,投教工作不到位,自己通过股票账户购买的产品与股票的性质如此不同,W先生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认为L营业部应该赔偿因不尽告知义务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并向中证甘肃调解工作站提出调解申请。 

二、主要争议  

W先生认为,自己是在L营业部开立的账户,通过股票账户购买的分级基金B与股票属性差距太大,营业部未事先向自己说明,投教工作不到位;分级基金B下折时营业部未做风险提示,没有尽到告知义务。L营业部则认为,在分级基金B上市之初,任何开通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都可以自行购买,并无门槛和权限要求;分级基金B下折前营业部曾有过短信提醒,营业部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调解过程  

工作站调解人员首先就分级基金B的特性向W先生作了介绍,也分析了2015年的市场环境和分级基金B上市后的状况,取得了W先生的信任。之后调解人员就W先生反映的情况向营业部进行核查,得知W先生2008年开户,是L营业部长达10余年的客户,且无转户意愿,建议双方共同努力化解纠纷,维系良好的合作关系。 

面对W先生,调解员首先向其解释了券商营业部从事的是证券经纪业务,仅系交易平台和通道。W先生之前也曾因购买分级基金B获利,具有一定的分级基金投资经验和风险认知。接下来调解员向W先生分析了营业部与投资者之间属于证券交易委托合同关系,非基金销售合同关系;负有法定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义务的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他们以公告的形式将信息发布在规定媒体上,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持有基金份额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L营业部承担投资者日常教育工作,其所属证券公司已通过官网发布了分级基金相关风险提示内容,W先生可加以关注。最后,调解人员告诉W先生,营业部对他曾经有过短信提醒,只是没能引起他的足够重视,营业部不存在不当行为,W先生所遭受的只是投资损失。 

面对经营机构,调解员指出营业部虽有过短信提醒,但次数太少,客户服务工作还有待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本来就是营业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金融服务机构的券商营业部应该做出更多的努力和让步,在客户服务上提出补偿方案。 

L营业部积极配合,为W先生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服务方案:在双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间无偿为其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并与W先生重新约定佣金收取标准,同时在未来举办投教活动时优先邀请W先生参加。W先生表示愿意接受。 

四、案例点评  

分级基金B上市时只是一个小众产品,大多数投资者甚至包括从业人员都对其高风险性没有准确的认识。在此案中,投资者购买分级基金并非营业部主动推介,因此营业部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营业部最终还是拿出诚意和担当,通过加强对投资者的服务,最终赢得了投资者的认可,顺利化解了纠纷。对于投资者而言,选择金融产品要慎重,万不可道听途说就做交易,购买前一定要做足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的特性及潜在风险;购买后更要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尤其要审慎对待风险提示,适时调整投资决策。 

中证甘肃调解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始终在行业监管部门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下,严格遵循依法、中立、专业、便捷的原则为辖区市场参与者提供公益性纠纷调解服务。针对甘肃地域狭长的特点,划分了10个片区调解工作站,施行基层营业部调解专员制,并接受中证甘肃调解工作站垂直管理。本起纠纷就启动了多级联动机制,各级调解员群策群力,多方沟通协调,最终成功化解了纠纷。中证甘肃调解工作站将在现有机制下不断完善,探索新经验、创建新模式,为甘肃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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