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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360】胡博士课堂:新证券法中强制调解的理解与应用

小吴:胡博士,这不朋友圈前段时间被新证券法刷屏了嘛,我也认真研究了下。作为一个普通投资者,有一条特别想请您讲讲。 

胡博士:钻研精神可嘉啊!哪条,说说看。 

小吴:这94条说投资者与发行人、证券公司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 

网上说这规定确立了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的强制调解制度,是指我同机构发生纠纷后,就只能向你们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嘛? 

胡博士:小吴,先指出你理解中的两个错误。     

首先要搞清楚强制调解制度约束的主体是普通投资者和证券公司。你这里用“机构”就不对,因为你同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发生的纠纷暂不适用这个规定哦。 

其次,你同证券公司发生纠纷后,调解只是你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你仍然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其他方式来维权。新证券法没有强制你一定要通过调解解决哦。 

小吴:那强制调解的意思是? 

胡博士:是说,普通投资者同证券公司发生纠纷后,如果他选择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向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证券公司就不能拒绝他的申请,必须要同意参加调解。 

小吴:哦哟,这个规定好啊!我就遇到过证券公司不愿参加调解的,我想跟他们好好说个话都没机会。 

胡博士:所以说这也是法律在某种程度上“倾斜保护”呀,保证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普通投资者,能有一个和证券公司坐下来谈谈的机会。 

小吴:那法律有没有要求证券公司一定要同我们达成和解呢,比如签个调解协议、赔个钱啥的? 

胡博士:那可得给你解释清楚了。新证券法的强制调解只是强制证券公司要答应跟你调解,即只是在调解程序的启动环节强制证券公司要同意。 

后续的整个调解过程都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规定哦。比如调解过程中调解程序如何进行、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以及达成何种内容的调解协议,这都得看你们双方意愿,看你们在调解员组织下怎么沟通。这点可千万不能搞错哦! 

小吴:这下我好像全整明白了!我试着总结一下,新证券法的强制调解是指,我(普通投资者)跟证券公司发生纠纷,如果我向投资者保护机构提了调解申请,证券公司就一定要同意参与调解,后续纠纷咋调还是要看我们双方的意愿。 

胡博士:总结得相当到位! 

小吴:这可得谢谢胡博士的讲解啊!其实我总结这么多年的投资经验,发现普通投资者对自己最大的保护就是遵守好咱们资本市场的各项法律规则。一是可以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二是万一有纠纷,也因为自己合法合规交易,维权也能占个理儿。 

胡博士:是这个道理,在法律的框架内交易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小吴你这次研究新证券法就是个很好的表现啊!以后还有啥问题,欢迎跟我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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