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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金第三方销售平台盘中估值与基金当日净值不符的投诉调解案例

【基本情况】 

时间:投诉人于2018年4月19日进行投诉,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于2018年5月8日接收并转办该案件,投诉人与被投诉公司于2018年5月9日达成和解。 

地点:上海 

人物:章某某、F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杭州数米 

主要诉求:投诉人发现F基金公司智能汽车指数基金的估值与基金公司发布的净值不符,认为这种不符合是不合理的,且在与公司进行直接沟通中没有得到合理解释。 

矛盾焦点:投诉人作为投资者,认为基金公司公布的基金净值应当与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平台上的估值一致。 

  

【调解结果】 

事实认定:基金第三方销售平台的净值估算是以基金公司最近公布的持仓情况为依据的,其模拟的结果是基于历史数据;而基金公司公布的当日基金净值,是以真实持仓为依据的。基金不会每日披露持股及仓位等信息,因此基金第三方销售平台的盘中估值不能代替基金公司公布的当日基金净值。 

法律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开放式基金份额净值,应当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最终结果:被投诉公司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并向投诉人详细说明了该基金的投资策略,以及基金不会披露每日持股及仓位等信息,建议客户通过季报了解相关情况,客户表示理解和接受。F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9日提交《F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客户章某某投诉处理的报告》,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评析】 

典型意义: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投资者将获得多元化的信息,引导投资者辨别真实合规的信息至关重要。如本案例中所示,基金第三方销售平台为了迎合投资者的投资习惯,在页面展示盘中实时净值估算,使有的投资者混淆了模拟的净值和真实的净值,甚至以此为申购和赎回的依据。此案例提示了我们应当加强对该类案例的关注,建议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并进行相关风险点的排查;在推进投资者教育的同时,也应当为投资者提供一个不受误导的投资环境。 

亮点成效:该案例是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而产生的基金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误解。该案例后,基金公司获得了解决相关问题的经验,对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产生的风险点加强重视;也促使基金公司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强投资者对基金的公开信息和运作方式的了解。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与会员单位中的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进行积极沟通,提出让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在页面上的醒目位置为基金的盘中估值进行有效的风险提示的建议;此外,还积极推进加强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第三方销售之间的沟通,鼓励它们共同整改,以免后续有其他投资者受到相关误导。 

教育提示:对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而言,有义务在其平台上为投资者提供盘中实时净值估算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并提供有效的风险提示,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对基金公司而言,有义务为投资者答疑解惑,同时能够在适当范围内加强与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的沟通,对其合规性进行监督;对于投资者而言,建议在购买基金之前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上海基金同业公会将携手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公开透明有效的基金投资市场,维护上海地区基金的品牌效应,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专业和细致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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