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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360】交易规则看清楚,申购赎回倍轻松

一、案情概要 

投资者李某于2022年9月30日通过A证券公司APP购买了B基金公司的某基金产品100万元,产品公告明确持有时间满7天免收赎回费,但10月11日赎回该产品时却被收取了1.5万元的手续费。李某认为B基金公司乱收费,遂向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广东调解工作站申请调解,要求B基金公司退回全部手续费。 

二、主要争议 

投资者李某认为B基金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其持有基金已超过7天,但赎回时B基金公司仍收取手续费,应退回全部手续费。B基金公司则认为基金申购界面已清楚说明该产品收费规则,主要是李某理解有误,李某的诉求不具有合理性。 

三、调解过程 

调解工作站受理纠纷后,调解员首先B基金公司了解情况。B基金公司表示李某于2022年9月30日15: 00之前申购了该基金,A证券公司APP的申购界面已写明“现在购买确认日期预计为10月10日(以9月30日净值确认)”,且界面也附上交易规则的链接,点击进入后可看到详细的申购及赎回规则。因此李某在基金份额确认后的下一交易日(10月11日)赎回,持有时间不足7日,根据B基金公司的收费规则,会按照申购金额1.5%的比例收取赎回费。 

随后,调解员与李某进行解释沟通。李某抱怨,其于10月10日当天收到了B基金公司发送的短信,短信内容“您于2022年9月30日通过A证券公司提交的基金申购申请已确认成功”。李某认为该短信误导了他,让其认为申购当天(9月30日)已确认份额,由此推算10月11日赎回基金时,持有时间超过7天,不需收取手续费。 

根据双方的说法,调解员向B基金公司指出,虽然APP申购界面已显示基金申购确认时间及相关交易规则,但发送的短信没有明确份额确认时间,容易让一些不熟悉交易规则的投资者造成误解,因此建议B基金公司优化短信内容;另一方面向李某解释基金交易规则,告知其申购界面已有相关提示,B基金公司收取赎回费是有依据的。经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均认同调解员的观点,B基金公司承诺尽快修改短信内容,李某也认识到自身问题,表示放弃诉求,最终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四、案例启示 

很多投资者会在假期前申购基金,以求假期获取投资收益。但现实中,个别投资者不仅钱没赚到,还倒贴了手续费,究其原因,主要是投资者对基金交易规则不了解。根据基金交易规则,普通基金的交易确认时间大致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一是交易日(T日)15:00前提交交易(即申购或赎回)申请,视为T日的申请,按T日的净值成交,T+1日确认份额;二是交易日15:00后提交的交易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T+1日)的申请,按T+1日的净值成交,T+2日确认份额;三是周末、节假日等非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视为非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15:00前的申请,按非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的净值成交,第二个交易日确认份额。基金持有期自申购确认成功之日开始计算,一般而言,赎回费视持有期长短来收取,持有时间越长,赎回费用越低。赎回资金到账时间,取决于具体基金类型和赎回方式,并非实时到账。 

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建议:一是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交易规则及相关提示,清楚认购、申购以及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若对产品持有时间、赎回到账时间有疑问,及时咨询客服人员。二是基金公司在给投资者发送通知短信及交易规则提示时,应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投资者的知识储备及理解能力,文字上做到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特别要注意避免语序不当、表意不明,造成投资者误解。对于客户咨询较多、容易引起歧义的短信内容,建议基金公司及时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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