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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360】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答疑

小张:胡博士,我看最高人民法院于81日发布实施了《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能给我们具体讲讲么? 

胡博士:没问题!《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创造性地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为世界提供多元解纷的中国方案。 

《意见》第7条至第12条重点围绕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两个维度四个层次提出工作要求。两个维度包括:“走出去”,强调人民法院主动延伸触角,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引进来”,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四个层次包括:一是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二是健全诉非程序衔接机制;三是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实行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一个团队一体办理,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四是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加强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此外,《意见》还强调建设、应用在线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一站式解纷服务。第13条至第22条从诉讼服务渠道、机制、信息化及监督等方面对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规定。 

小张:以后我们投资者遇到纠纷,解决起来是不是更方便啦? 

胡博士:当然!遇到纠纷,大家都想通过最方便、快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不仅为老百姓选择仲裁、行政裁决等其他解纷方式提供司法保障,还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搭建各类调解工作室,引入像我们投服中心这样的专业调解组织、人员,让投资者能够根据案件情况选择最适宜的解纷方式,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让正义不仅被看见,还能尽快得到实现。 

小张:那调解后,我们还想再去打官司没问题吧? 

胡博士:调解并不影响当事人的诉权。若通过调解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选择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调解达成协议一方不履行的,仍可向法院起诉。《意见》要求建立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让当事人不出诉讼服务中心,就能一站解纷,切实减轻诉累。 

小张:这样看来建成两个“一站式”确实好处很多啊。听说未来好多纠纷在网上就可以操作解决了,胡博士能具体讲解下吗? 

胡博士:当然可以!全面推行网上立案是今年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办理。此外,在线调解工作须全面开展,让调解资源网上汇聚、调解数据网上流转。投服中心依托中国投资者网(http://www.investor.gov.cn/)为当事人提供专门的网络调解室,投资者可根据网站或工作人员提示,下载安装网络调解室应用软件,免费使用网络调解室。 

小张:能在网上办理,对我们年轻人的确方便多啦!可有些投资者没有上网的习惯该咋办呀? 

胡博士:对那些不善于、不便于使用网上立案服务的投资者,《意见》要求提供跨域立案服务。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地法院设立专门服务窗口,配备移动终端、投屏显示器、扫描仪、彩色打印机、身份证读卡器等设备,安排专门人员,对当事人选择就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的,协助做好代为接收、核对以及材料寄送工作,真正做到把方便留给群众,把困难留在法院。投服中心在跨域服务、诉调对接方面也在不断努力。至2019年上半年,投服中心已与33个辖区、37家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以委托合作方式,在35个辖区建立调解工作站。未来,投服中心会持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解纷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小张:这次真是学到了不少知识,谢谢胡博士的耐心解答! 

胡博士:不用客气哈,您可以持续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投资者网(http://www.investor.gov.cn/)了解更多新闻和权益知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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