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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提高证券违法犯罪的成本,对财务造假零容忍

强化重大证券违法案件的惩治和重点领域的执法,对证券违法活动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手段,与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共同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追责机制。

腾讯财经11月22日讯,在国际金融论坛(IFF)第17届全球年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发言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力争在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显著提高证券违法犯罪的成本,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明显改善资本市场秩序。 

对于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焦津洪提及,中国证监会对于财务造假等严重破坏市场诚信违法违规行为一直坚持零容忍的原则,对于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始终强调不管在何时、何地上市,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市场的法律和规则,真实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以下是焦津洪发言实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的透明度和法制化水平。资本市场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数量已经突破了四千家,总市值大概是76.3万亿,位居全球第二位,中国的债券市场规模也在世界第二位,投资者人数超过1.7亿,拥有全世界最活跃的自然人投资群体,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等重大考验,中国证监会在国家金融委的统一领导下,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效发挥了资本市场的枢纽功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以注册制为龙头,全面深化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和关键制度创新,按照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这三项原则,推动形成了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全市场三步走改革布局,一揽子推动板块改革,基础制度改革和证监会的自身的改革,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局面。 

二是持续扩大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今年上半年提前开放行业机构外资股比的限制,目前已经有一家外商独资的期货公司,八家外商控股的证券公司,和一家外商独资基金公司相继获得批准。完善创新试点境内红筹企业上市的安排,推动A股在富时和标普、道琼斯等国际知名指数的纳入比例稳步提升,沪港通、深港通机制持续优化,增强了国际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兴趣和信心,境外投资者持股比重不断提高,原油期货铁矿石、PTA等期货相继引入境外投资者,纸浆期货成为中国首个通过结算价授权走出去的期货品种,中国商品期货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全球定价的影响力稳步上升。 

三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完成了二度的审议,目前正在进行三度审议。期货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望进行一度审议,推动最高院出台证券集体诉讼司法解释,加快修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并将持续对世界政治经济和金融格局产生复杂深刻的影响。中国证监会将始终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坚持全球化和多边制度,不断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国证监会将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力争在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证券执法体制,显著提高证券违法犯罪的成本,进一步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明显改善资本市场秩序,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建成更加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更加健全的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体制,促进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形成从法守信、规范透明、开放包容的良好资本市场的生态。 

一是完善资本市场法律责任制度体系,继续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刑法》的修改和《期货法》的立法工作。贯彻实施《新证券法》,抓紧推动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私募基金监管条例》等配套制度,加快推动以声明退出为主要特征的证券集体诉讼落地实施,畅通投资者民事救济的渠道。 

二是构建有利于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体制机制,落实金融委第36次会议的要求,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形成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的活力,同时与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等共同研究加强协调配合,提升证券执法司法的专门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是强化重大证券违法案件的惩治和重点领域的执法,对证券违法活动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手段,与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共同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追责机制。 

四是深入开展跨境监管和执法合作,中国证监会对于财务造假等严重破坏市场诚信违法违规行为一直坚持零容忍的原则,对于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我们始终强调不管在何时、何地上市,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市场的法律和规则,真实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中国证监会目前已与65个国家和地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签署了双边的《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于2007年签署了《国际证监会组织多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时在双边、多边的框架下认真履行跨境执法合作义务。 2020年以来共办理境外协查请求149件,为境外监管机构执法提供了有效的协助,中国证监会将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探索更有效的合作方式,研究建立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的执法联盟,以实现更加紧密、更为有效的跨境执法合作。 

五是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增设诚信建设的专门条款,并通过建立资本参与主体的诚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等方式完善参与资本市场的诚信条件,义务和责任,发挥协同监管组合拳的威力,形成各方共建、共享、共治的资本市场诚信格局。 

应对新冠肺炎带来的巨大影响,需要更加深入,更加全面的国际合作,特别是证券的监管合作,当前中国证监会正在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境外的资本市场拥有成熟丰富的经验,在很多方面对我们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国证监会将不断地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的广泛合作,携手共进,共同努力,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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