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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服务中心支持起诉的内幕交易民事案件获北京金融法院受理

随着证券市场的日益活跃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增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呈现多样化、复杂化、专业化的特点,由于该类案件侵权行为隐蔽性强、认定事实难、取证难度大,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依法受理马某某等三名投资者诉李某某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作为本案支持诉讼人支持原告投资者提起诉讼,请求李某某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等合计20余万元。 

《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保机构支持诉讼机制旨在解决中小投资者维权积极性不足、维权能较低等问题,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本案投服中心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直接管理的全国性公益投保机构。投服中心将以“支持诉讼人”的名义在诉讼中协助原告投资者更有效地参与诉讼,在撰写各类诉讼文件,调查收集证据、庭审质证、辩论等环节发挥作用。 

本案中,烟台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某科技公司拟举牌收购某上市公司股票,钱某某为该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某从钱某某处获知内幕消息并进行证券交易,中国证监会就上述内幕交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马某某等三名投资者基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本案诉讼。 

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参与主体复杂、交易方式多样、隐蔽性强。投保机构在内幕交易纠纷案件中支持投资者诉讼,是对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路径的创新探索,将有助于人民法院对内幕交易主体、内幕交易行为、因果关系、责任抗辩、损害赔偿原则、损失计算等难点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审理,从而更好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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