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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服务中心关于参加泽达易盛案调解会议的公告

2023125上海金融法院组织召开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2023)沪74民初669号案调解会议原告代表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委托律师王智斌、李云参会除原告方外,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应、应岚、刘雪松、王晓亮、雷志锋、姜亚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共12名被告委托律师参投资者服务中心同意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草案。 

在法院主持下,投资者服务中心在本次调解会议代表全体原告投资者,与12名被告就调解协议草案,特别是履约保障、赔付时间等进行了确认。投资者服务中心认为,调解可使投资者尽快获赔,调解协议草案未损害原告利益,各被告将按照第三方损失核定机构测算结果一次性全额赔偿投资者。被告如未按时足额履行,投资者服务中心可依据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争取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鉴于在调解程序中其他被告已同意按照损失核定后金额全额赔付原告投资者,被告隋田力无法参与调解程序亦无法签署调解协议,投资者服务中心向法院就该被告提出撤诉申请,保留调解不成继续追加被告的权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调解会议后,投资者服务中心向法院提交了制作调解书申请。 

依据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案调解协议草案查询的公告》,本案适格原告投资者可通过法院官网(http://www.shjrfy.gov.cn)——“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代表人诉讼”模块查询调解协议草案内容。如有异议,依前述公告填写参加听证会报名表或线上提交书面异议。 

投资者服务中心后续将在中国投资者网(http://www.investor.org.cn)、投资者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isc.com.cn/)、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报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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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公告原文链接: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泽达易盛特别代表人诉讼案调解协议草案查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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