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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时代新利器维权--“证券集团诉讼”制定实施细则的思考

摘 要: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并首次将“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引入中小投资者维权舞台,而作为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投服中心亦迎来了新的使命。投服中心作为可以为中小投资者维权的“ 法定代表人”,在新《证券法》第95条第3款的规定下如何才能更准确、更公平、更高效地为中小投资者服务呢? 本文在“诉权的稳定性”“接受委托的标准”“证券集体诉讼案件的受理与诉讼费承担”“诉讼实体权利的处理”“裁决的扩张适用”等六个方面展开了研究。

关键词:新《证券法》 证券集体诉讼 投服中心

附件: 用时代新利器维权--为中国版“证券集团诉讼”制订实施细则的思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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