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典型案例的通知
时间:2023-02-28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债券市场,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在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的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联合启动“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拟遴选和发布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示范性、创新性的典型案例,促进行业经验分享交流,体现行业责任,展现行业担当形象,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案例时间段为2018年至2022年落地的项目,并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意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行业内具有首创示范效应的相关案例,如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首次发行、首单发行等。
2.债券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产生显著效应、有效支持实体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案例。
3.债券市场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方面取得实效、具有较强示范推广效应的相关案例,如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
4.金融机构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等方式,更好支持发行人债券融资的相关案例。
5.发行人有效利用债券市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盘活存量资产、提升企业运营等方面的相关案例。
6.债券市场风险处置相关典型案例,如债券重大风险处置化解中取得积极成效的案例,处置方式、机制和模式创新的相关案例等。
二、申报说明
(一)征集对象:本次案例征集活动的征集重点面向证券、基金、评级、发行人等债券市场相关参与主体。每个金融机构/企业选送案例原则上不超过3个。申报以单位名义进行(需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单位承诺对填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案例要求:各申报单位可参考但不限于上述案例类别,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突出案例意义,充分反映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生动鲜活、图文并茂的案例报告(篇幅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三)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
(四)申报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格信息,尽快将Word版的申报表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3月31日前将最终案例报告发送联系人邮箱。
三、评选安排
(一)案例评审: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的指导下,邀请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市场机构等相关方面专家,按照“公开征集、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根据案例的实际成效和示范意义,评选出相关典型案例。
(二)案例发布:拟在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案例,颁发证书,并适时举办媒体发布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活动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促进行业交流互鉴,引导行业机构和各方更加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交所庞老师,电话:021-68602645,邮箱:ychpang@sse.com.cn
深交所何老师,电话:0755-88668336,邮箱:yuhe@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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