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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18件规则的公告

 北证公告〔2025〕21号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18件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相关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予以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 

2.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 

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 

5.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要约收购 

6.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6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 

7.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 

8.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 

9.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 

10.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 

11.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2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 

12.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股票停复牌 

1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 

14.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3号——权益分派 

15.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4号——证券简称或公司全称变更 

16.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表决权差异安排 

17.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18.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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